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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合同纠纷胜诉

我所目前代理一起商务办公室的租赁纠纷。该案件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,目前已审结,我方(租客)胜诉。该纠纷的焦点问题是 在双方约定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通知的情况下,本案中租客未提3个月通知是否会产生合同未解除的后果。最终,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约定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通知的约定显示公平予以撤销。租客无须支付任何租金,商务办公室公司应全额退还保证金。